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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在即 |
|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7-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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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日前,为了着力解决投资膨胀问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做好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进行了部署。
马凯强调,各地方、各部门要把握形势,统一思想,充分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清理工作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工作的着力点切实转到提高经济增长的品质和效益上来,坚决克服相互攀比、盲目上项目、铺摊子的现象;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采取措施,该停止建设的要停止建设,该限期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在遏制投资过快增长势头的同时,注重结构调整。
马凯表示,此次清理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清理范围进行清理。在对所有在建、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的同时,重点清理钢铁、电解铝、水泥、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等项目,以及2004年以来所有新开工项目。
二是要严格执行各项清理标准。主要包括: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审批程式、信贷政策,以及国家关于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等项目建设有关政策。
三是要严格按照清理标准提出处理意见。对所有清理的项目,逐个提出停止建设、暂停建设限期整改、取消立项、符合要求等四类处理意见。
四是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清理工作。各地方、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做好清理工作,如实上报清理结果,防止出现地方、行业保护主义。对弄虚作假、有意隐瞒不报的,对因工作原因造成停止或暂停建设后出现新的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香港商报2004年5月10日)
点评:这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降温的重要举措,对于大赶快上的民间投资有较大的负面作用,同时清理工作会让龙头上市公司得到好处,如同清理小五矿的影响一样,因此我们预计几个重点警示的行业虽然在短期受到不利影响较大,但长期看仍是有好处的,注意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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