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保护概况与问题
历年来,从化市环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经过对工业锅炉、窑炉的排烟设施进行治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得到削减;流溪河两岸的水污染源得到严格控制,温泉地区和流溪河沿岸其他地方的生活污水大户得到有效治理,流溪河地面水质状况进一步改善;调整了工业结构和布局,关闭了造纸厂,削减了电镀行业,限制了漂染业和制革业以及其他重污染行业的发展,保持流溪河饮用水源水质长期稳定在良好状况。
从化市整体环境质量在广州地区是最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酸雨频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广州地区酸雨持续发展,从化市正处于广州 —— 韶关酸雨带上,受外来大气污染影响,酸雨的PH值和PH值年平均值都在逐年降低;而且,随着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突出,近年来市区大气中氮氧化物的浓度呈上升趋势。二是噪声污染扰民,群众反映强烈。我市环境噪声虽然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标准之内,但超标的压力很大,特别是局部地区饮食娱乐服务业营业噪声和居民生活噪声,造成近年噪声扰民的群众投诉不断上升。三是固体废物处理落后,污染环境。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在清运和处理方式落后所造成的二次污染,医院和卫生院的医疗废物大部分未经无害化处理,混入生活垃圾中,病毒病菌对人民健康威胁大。四是城市生态建设和农业环境污染问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低,与建成“现代化山水城市”的目标不相适应;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无序发展,城镇建设和工业开发,占用农田、菜地、鱼塘,影响农业生态环境;农村部分地区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工艺设备落后,治理水平低,造成局部空气和水体污染;化肥过量使用,土壤受到损害,化肥有效利用率低;农药过量使用,污染水体的同时,还造成蔬菜和土壤污染。
造成从化生态环境破坏压力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济增长和社会消费没有摆脱粗放型增长模式和浪费型消费模式,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低、浪费大,经济增长质量不高。如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水平低,商业用水、建筑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及供水漏耗浪费严重,高质低用,导致污水排放量增加;工业单产能耗与发达国家以及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也存在很大差距,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效益仅是亚洲中等发达地区的三分之一,农业生产化肥单位面积施用量分别是全国和世界平均消耗水平的5倍和12倍,而且流失严重。二是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结构不合理。人流、物流、交通流过渡集中在城区,工厂民宅混杂,排污口与吸水点相邻;城市功能组团之间缺乏绿化隔音带,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的建筑容量普遍偏高,绿化用地偏少;新城区建设绿地、水面少,不透水地面急增,城市热岛效应开始形成。
二、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一)环境保护总目标
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持并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使环境质量水平与现代化城市高度发达的经济和社会状况相适应,把从化市建成经济发达、城市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各类建筑物美观协调、空气清新、水质洁净、环境优雅的花园式现代化山水城市。
(二)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
环境保护目标包括环境建设指标、污染控制指标和环境质量指标三部分。到2005年,要分别达到下列目标:
1、 环境建设指标 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5%;中心商业区人口密度为1万人/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0%;城市气化率达到98%;生活垃圾处理率为10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共绿地为8m?;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为35%;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率大于25%;一般工厂、仓储、交通、商业中心、体育场绿地率大于30%;风景游览区绿地率大于60%。
2、污染源控制指标 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率为20%,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垃圾焚烧处置率达90%以上;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为100%;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为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为100%;噪声达标覆盖率为93.2%;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85%。
3、环境质量指标
(1)环境空气质量 SO?和Nox控制在“九五”期末浓度范围无明显上升;市区降尘量降至并稳定在8吨/平方公里·月以内;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别达到或接近国家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一级和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 流溪河整体水质保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2B1-1999)》的Ⅰ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 选择主客观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分期分批达到区域环境噪声“Ⅰ类区”标准,重点是放在新开发区,新建城区以“Ⅰ类区”标准条件进行规划与管理,使全市50%的区域达到“Ⅰ类区”标准;交通干线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分别为65分贝和53.0分贝。
三、环境保护
(一)城市空间布局环境功能区规划
城市空间布局环境规划,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立足点,以建设现代化城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以人为中心的生态环境为目标。突破城区狭窄的空间,逐步改变人流、物流、交通流在中心城区高度集结的状况,以利于中心城区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金融、信息、科教等高层次的第三产业,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区的作用。
1、根据从化市的环境特征和地理特点,形成“一个中心、两条国道、三条走廊”的总体格局。以街口地区为中心,沿105国道和106国道,南部走廊发展无污染和少污染的企业,包括外向型工业和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商业区、广州北出口的商贸仓储区等;北部走廊具有丰富的旅游度假资源,是我省、珠江三角洲、广州地区不可多得的旅游度假区,也是我市“三高”农业的重要基地;沿106国道的西部走廊,在建的京珠高速公路从化出口就在这里,作为广州和从化的工业区,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
2、建立功能清晰的城镇中心。中心城区目前包括街口镇全部和城郊镇、江埔镇各一部分,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一地区应当规划建设成为经济高度繁荣、人口分布合理、生态环境良好的城市新区,包括规划范围内64平方公里面积,该地区的开发建设要高标准、严要求。建制镇城区是各镇政府的所在地,是从化市现代化山水城市城镇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建制镇所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应当按照小城镇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3、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两个层次: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从化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指广州市政府直接划定的在从化市范围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从化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指从化市城区和市内建制镇生活饮用水厂的水源保护区。
4、建设布局合理的工业区。设立布局合理、与其他功能区域分开、具有相当规模的工业区,要在市辖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全面规划;各工业小区的工业用地(含工厂绿化和道路用地)应占开发土地面积的80%以上,暂未开发建设的,应当控制保留其主要工业用地功能;各工业小区除有关的配套设施外,不宜发展弱化主导工业功能的其他产业和房地产商住小区,要妥善处理好配套的生活区与生产区之间的空间隔离关系;工业区企业“三废”污染采取由企业治理达标外排的方式。
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本地区气象要素特征和环境状况科学地划分功能区,逐步改变目前功能区混杂的现状,重点保护一类功能区,不设三类功能区,划分要便于操作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从化市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包括: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石门国家森林公园、从化市小杉森林公园和陈禾洞自然保护区以及吕田、良口、东明、桃园镇的生态林、水源涵养林区。该区域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其中划出吕田镇南起塘田村,包括塘田、鞍山、草埔、吕中,北至吕中村,共面积10.5平方公里和桃园镇龙岗、源湖、龙桥、平岗、乌土等村共面积11平方公里,作为工业用地,按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控制。
6、声环境功能区划。依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以及从化的城市性质、结构、布局现状和分区规划,并按照高功能区优先保护原则、区域主导功能划定原则、经济技术约束原则、有利于管理控制和协调发展原则,以保障人民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有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为目的,进行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
(二)水环境保护
1、充分发挥流溪河水资源的功能作用。流溪河是广州市和从化市的主要饮用水源,目前,广州市60%的自来水供应来源于流溪河,从化市的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主要是取自于流溪河。要以广州市和从化市饮用水源为中心,结合工农业用水,对流溪河的大小水库实行统一管理,建设现代化的水利设施,节约用水,合理和有计划地利用流溪河水资源。(1)流溪河水库黄龙带水库实现以供水为主以供电为辅的转变,解决好发电和供水的矛盾,稳定流溪河在丰水期和枯水期的流量。(2)充分发挥从化市为数众多的中、小型水库的蓄洪作用,发展和完善配套小水电,有效调节流溪河流量不均的自然现状;加强流溪河各梯级坝的管理,充分利用其有效库容进行水量调节,新建扩建水库群,提高蓄水能力。
2、切实保障流溪河流域环境质量。(1)严格控制流域排污,建立保护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其废水排放执行广州市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其中沿河岸陆域1公里内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1公里以外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开展旅游业要注重同保护水质结合起来。(2)流溪河流域内的开发建设和水资源保护,按照流溪河水环境容量的分布,有计划地进行土地的开发利用。在规定的准水源保护区内,不准建立污染严重的工矿企业,对可以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准水源保护区废水排放要求;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设排放工业废水的排污口,新建生活小区和已建成的生活集中区,必须有污水综合处理设施,使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3)积极在流溪河沿河进行城市污水治理。针对沿河排污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建设规模小、效率高、耗能低、易管理的小型污水治理设施,如早在1994年建设的 “埋地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装置”。(4)执行《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流溪河两岸设置宽度为100至300米的防护带,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一切建设项目。(5)流溪河水面不得设置食肆和设栅栏圈养禽鸟,沿岸或河中沙洲严禁设置禽畜饲养点。(6)建立流溪河流域水质资源管理和保护政策,特别是水资源使用的经济补偿制度。
3、节约水资源。(1)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继续严格限制印染、造纸、制革等耗水行业,淘汰那些耗水大的工艺、装备和产品,积极开发或引进节水、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改变优水低用状况,降低单位产品水耗。(2)提倡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制定科学的“用水定额”,改变以增加水资源消耗求发展的观念,大力推广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循环套用、中水回用;加强节水管理,贯彻和完善省、广州市有关节水管理政策,实施有偿使用水资源、节水奖励、浪费处罚的利国利民措施。(3)加大力度,增加投入,研究、开发、推广废(污)水的综合利用,减轻供水压力,减少污水排放。(4)广泛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推广节水用具,树立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5)节约农业用水。继续实施农业灌溉渠道改造,防止渗漏浪费,推广科学灌溉技术,避免浪费水资源。
4、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1)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已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2)筹建市区第二间污水处理厂。(3)按照有关要求,评估我市现有城镇的动态发展速度,制定建设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4)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污,不能以河涌作为污水渠;结合旧城改造铺设截污干管,逐步使河涌恢复自然景观水体功能。(5)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有困难的居住小区,以及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开发建设项目,均须坚决执行关于防治水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法律规定。
(三)大气环境保护
1、彻底转变单纯依靠能源、资源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控制能源消耗总规模。重新核定我市能源以及电力发展规模,提高低能耗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比例,限制高能耗项目的建设,特别要限制和淘汰那些耗能高,污染大的传统工艺和传统工艺设备;建材行业要制订全行业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和节能降耗目标,争取在规划期内达到国内能耗先进水平,达不到这一目标的企业要淘汰。
2、 加强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和管理。沿105国道位于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内的石粉厂和位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棋杆鳌头交界处的水泥厂群要在限期内完成治理达标。
3、 提高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扩大商业、公用福利事业和工业使用燃气的比例,坚决执行饮食行业“油改气”工程;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4、 城镇建设工程实行封闭式施工管理,防止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扬尘,制订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办法。
5、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人均绿地面积。
(四)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1、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对城市生活垃圾逐步实行企业经营管理;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将塑料、纸类、纤维、金属、玻璃五类废物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分选后回收利用;加快符合卫生填埋标准的垃圾填埋场建设,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在建的潭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要加紧建设投入使用;市内各镇、管理区生活垃圾有条件的尽量运到潭口填埋场填埋,确因距离太远的至少要做到简单填埋;推行净菜进城,减少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量;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管理规章,建设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街口镇要建成2-3座封闭式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垃圾压缩转运站;加强教育,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形成人人讲卫生的良好风气。
2、“白色污染”治理。按照有关政策精神,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饭盒,分期、分批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薄膜包装袋,推广可降解及可回收再生利用包装材料的使用,鼓励和扶持废旧塑料回收和再利用项目,限期淘汰难降解的农用薄膜。
3、医疗垃圾处置。对医疗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必须设有专门机构管理,使用一次性密封容器盛装,加快地区性和各医疗单位的医疗垃圾焚烧设施的建设;没有焚化炉的医疗单位,要将其产生的医疗垃圾全部收集封装后,委托有焚化炉的医疗单位有偿代为焚烧处置;制定《从化市医疗垃圾管理办法》,明确医疗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职责。
(五)声环境保护
1、合理调整市区用地功能,进一步改变目前商业、居住、工业各功能混杂的状况。在居民集中区,特别是规划新的居住区,应按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严格控制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配备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新区规划建筑要在各方面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2、加强道路系统建设和交通管理。研究制订合理的交通发展战略,不但要有利于疏导交通流量,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也要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的声环境。
3、强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在非工业区内,不得设置有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在工业区内,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经过限期治理仍不能达到标准的噪声源设备,应予以拆除,高噪声源应相对集中布局,并应有工业噪声的减振降噪措施。
4、加强各类噪声管理。巩固城区禁鸣喇叭成果,城区以外新建居住区也要实行禁鸣喇叭,对特种车辆鸣喇叭要加强管理;制定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严禁施工扰民;制定民用空调机、娱乐场所、居民区装修、维修业(如室内外装修,摩托车维修等)类的社会生活噪声管理的规定,不符合产品噪声标准的凉水塔、空调机、自备电源等设备不得在市内安装使用;继续严格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视具体情况适当扩大禁止燃放范围;加强环境意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噪声污染治理的公众参与机制。
5、 注重城市的景观布局,防治和避免交通、生产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相互叠加和传播。选择多种风格的建筑形式,错落有致,避免噪声的反射回荡;加强交通干线两旁的绿化带建设和建筑物的垂直绿化。
(六)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调整城市发展规模,开拓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布局,保护城市特色,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满足以人为中心的生态良性循环。
1、建立以人为中心、以生活居住区绿化为主体的多层次绿化体系。(1)重点建设生活居住区绿地。充分发挥绿化对调节小气候、防止粉尘和噪声污染、美化环境的作用,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的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2)建设单位附属绿地。各单位按照规定建设20-45%的附属绿地。(3)建设组团之间、大功能区之间的绿化隔带。(4)中心城区和建制镇城区,按1000-1500米的社会服务半径和20-50公顷用地规模规划设城市公园。(5)城市道路绿化。新区城市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20%;城市次干道绿化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6)加强绿化管理。现有城市公园、园林绿地严禁侵占,并不得建设与其性质无关的项目;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化用地,必须与总用地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完成,并纳入物业管理。(7)建设流溪河沿岸为主的风景游览景观的绿化体系。对流溪河两岸设置宽度为100-300米防护林带,要制定专项规划,控制用地,分期实施。
2、建立以北部山区为主体的生态示范区。在《从化市北部地区生态建设规划研究》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以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兼顾为目标,制定一个高标准、高水平、实效性强的生态建设规划,通过该规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保证区域生态环境优良、社会经济发展健康、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最终建成为以北部山区为主体的生态示范区。
3、保护岭南特色的城市风貌和景观。(1)建设流溪河两岸绿化带,按规划实施和保护。(2)国道和省级公路沿线两侧,禁止开山采石,现有石场限期关闭,保护自然景观。(3)公园内不得增建与风景游览无关的项目和大型建筑物,其周围的建设应按空间环境景观要求控制。(4)保护历史文物古迹和近代革命史迹。(5)在保护现有人文景观的同时,建设现代化人工城市景观。
4、建立以农业生产基地、生态农业为主体的区域性农业生态保护区。(1)强化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的立法管理。制订农业资源区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和完善有关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技术推广和化肥、农药使用的行政规章;农田施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农用灌溉水、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农业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加强对已批出地块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依照法律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收回;乡镇的区域开发,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区域内的农田、林地、水面必须保持有一定比例,防止与不透水层面比例失调而引起的大规模面源污染;综合开发低丘荒坡,扩大农地面积,实现耕地消长平衡,控制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采取生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积极鼓励发展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农、牧、渔综合立体生产,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牧业,要同步解决禽畜粪便的综合利用,实行禽畜粪便产业化处理,实施种苗、饲料、药物、饲养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一条龙,实现生态良性循环;结合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与城乡一体化建设,使全市的城市园林绿化生态保护区、农村的农业生态保护区和山地丘陵林果草结构的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区连成一体;全面规划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城区蔬菜供应基地,划定保护范围,确定污染控制目标;适当调整禽畜业生产基地布局,避开人群密集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控制禽畜养殖场粪便污染水体;规划建设大型牲畜屠宰加工场,实行商用畜禽的集中屠宰加工、集中检疫和对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对禽畜粪便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推广有机肥、复合肥的使用;在新城市发展区的周边建立生态农业公园,为城市居民和外来游客提供回归自然的农业生态场所。(3)采取有力措施,遏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蔓延。调整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因为乡镇企业分散型、粗放型经营带来的资源浪费、污染环境的问题;鼓励乡镇企业集约化,引进高新科技,淘汰落后设备,推行清洁化生产;各镇应分别划定一至二个相对集中、形成规模的工业区,明确各工业区的产业发展类型,相近类型的企业集中布局,污染集中治理,制订有利于乡镇企业污染集中治理的经济政策;强化对分散中小型乡镇企业的“三同时”管理,对污染严重的企业限期整改或关、停、并、转,最终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到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乡镇使用。(4)大力推行无公害生产技术。推广使用无公害生物农药,控制使用化学农药,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推广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全面推行无公害蔬菜生产,制订无公害蔬菜生产法规;相对集中地发展标准化、机械化和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养殖场;抓好各类农业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取得经验加以推广。 (5)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立土壤、灌溉用水、渔业用水、农产品及农田大气的固定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实行农业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报告制度。
5、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的建设。(1)除继续建设保护好现有的温泉自然保护区和陈禾洞自然保护区外,规划新建流溪河水库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和黄龙带水库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并建设生态公益林体系。(2)加强对各类保护区的保护。依法严禁侵占和开山取石采土;已被破坏的,应限期复土和复种植被。(3)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政策,保证保护区的健康发展。(4)林业部门加快在建的五个森林公园的建设,到2005年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5%。
四、规划实施与保证
(一)环境保护投资保证。
1、城市污水和城市垃圾处理资金来源。(1)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总投资在城市维护中所占比例应保持在10-15%。(2)制订污水集中处理建设费的收费办法,应按每年物价指数升幅调整收费标准,不低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实际投资。(3)按现行办法在收取自来水费的同时,统一收取一定比例的污水处理附加费,主要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站)的运行费用。(4)将现行收取卫生费改为收取垃圾处置费,分居民住户、商店、酒店、企业和事业、机关团体不同层次,制定不同标准分别收取,解决垃圾清运维护与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的费用。(5)积极争取外资和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解决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和垃圾处理厂建设投资。
2、工业污染治理与工业清洁生产工程投资来源。(1)工业污染治理和工业清洁化生产工程资金,属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按“三同时”的法律规定,纳入工程总投资解决。现有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和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排污收费(包括新开征的二氧化硫收费)污染源补助治理资金解决。(2)改革排污收费制度后,实行收费标准略高于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费和“多因子”收费政策及全额拨改贷政策,以促进超标排污单位的治理和筹集更多的治理资金。(3)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利润留成的资金。(4)以合资、合作等形式引进国外资金。
3、绿化工程投资主要来源。(1)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城市园林绿化维护建设费用不应低于城市维护费的15%,固定资产投资不应低于城市维护费的5%。(2)认真执行关于收缴绿化费的有关规定,对没有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义务植树基金。(3)按基本建设工程投资的1-5%收缴工程配套绿化资金。(4)对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收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4、城区污染企业和货场、煤场等搬迁改造工程所需资金由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土地使用有偿转让等资金和政府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解决。
5、环境保护现代化工程投资除由基本建设费、财政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排污收费补充部分以外,还有吸收国外资金、企业赞助、设立专项基金等渠道。
(二)规划实施的组织保证。
环境保护规划经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要把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和要求,纳入、融合、体现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之中,并在年度计划做出安排,保证环境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人流、物流、交通流的合理分布,与保护和改善环境有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其他设施的建设得到落实。空间布局主要环境功能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和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必须编制实施性规划控制要点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便科学地指导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编制的长远规划、制定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对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措施和项目要进行环境风险评价,使各项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健全环境保护法制,使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纳入法制轨道。
1、坚决执行现行的环境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和与保护、改善环境相关的城市建设、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2、针对各个时期环境保护急待解决的问题,做好环境保护地方性规章的建立健全工作。抓紧制定和修改一批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的地方性管理规范:从化市污水集中处理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关于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的行政规章,如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等管理规定;关于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规、规章,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医疗垃圾污染防治,粉煤灰污染防治,危险废物防治的管理规定;关于建筑施工污染防治的规章;关于农业环境保护、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补偿的法规、规章;关于小区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
3、健全环境执法体系。充实和加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监督执法队伍,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环保、公安、城监等部门的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分工,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工作。
(四)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保证规划实施。
1、大力倡导清洁生产,发展节材、节能、少废、无废工艺的工业体系。
2、重点开发水资源和水处理、烟气脱硫、资源循环与再生综合利用三大技术。包括水资源利用、保护和水污染控制综合集成技术,耗水工业清洁生产技术,重点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关键技术和设备,节水、污水控制产业化,烟气脱硫、脱氮技术,烟煤灰高值利用和综合利用技术,废弃物材料复合技术等。建立一批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
3、结合城市开发和建设的需要,引进和利用环保新技术。如城市污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技术及装备,饮食业燃烧系统改造与废气污染控制技术,城市垃圾无害化、资源化技术及装备,城市噪声控制技术,中水回用技术,无害致冷剂替代技术,无磷洗涤剂生产技术等。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和恢复研究,“菜篮子”工程基地无害化生态农业模式研究,脆弱生态环境地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整治配套技术研究等。
4、健全环境监测网络,扩展监测项目和覆盖面,改善和更新监测仪器和装备,实现监测网络自动化。开展“三S”技术在资源与环境监测、区域开发方面的应用研究,开展环境质量预报与控制系统研究,在规划期内建成功能与国内外先进城市可比的、适应城市发展环境管理要求的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质量控制系统,为环境管理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与决策支持。
5、引进、吸收和消化国外先进环境保护技术,如污染防治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资源回用技术等。
(五)大力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
1、实施《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领》,并制订行动方案。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要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职责任务,列入正常的工作计划,做到定期、定版面、定时间,全面、系统地宣传人口、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思想和道德观念,大张旗鼓地宣传环境保护规划,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环境保护典型事例,批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行为。
2、推进各级学校的环境教育。教育机构和有关部门都要重视环境教育,在中小学和幼儿园中普及环境教育的课程,在小学《自然》课程、中学《地理》等课程中纳入资源、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在中等专业学校普遍开设《发展与环境》课程;设立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办好环境保护专业教育,培养专业人材;到2005年建立10个环境教育基地,继续在中小学校创办“环保绿色学校”。
3、党校、干部培训要有环境教育内容。针对各级领导有重点地讲授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思想,提高领导和干部对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要求政府领导在任期内必须至少接受一次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教育。
4、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理(厂长)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科技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实施持环境保护科技、管理培训合格证上岗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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