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协办单位:从化市摄影协会
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14万亩,其中流溪湖2.2万亩,这里山水相连,林水相依,风光如画,动植物资源繁多,旅游项目丰富,是一个集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森林保健于一体的生态型公园,也是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的“摄影创作基地”。众多影友曾到该园摄影创作,有部分作品曾在国际,全国及省市影赛上获奖。为庆祝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开业二十周年,特举办第二届“流溪香雪”杯摄影大赛。
一、拍摄主题及范围
以庆祝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开业二十周年系列旅游活动为主题。凡在该公园境内拍摄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旅游项目、节庆活动、社会生活、人文风情、新闻、文化、历史、交通、旅游服务、土特产品等作品均属参赛范围。
二、作品要求
1、提倡新作,讲求真实性,以纪实的方法运用摄影艺术技巧,形象地表现主题。作品可作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不收电脑特技制作照片。
2、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提倡具新意的作品,尤其欢迎反映新世纪以来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发展的新作。曾入选历届从化市级以上影展影赛的作品请勿送稿。
3、参赛作品规格为8R(长方形边长25CM,正方形边长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边长可以为30CM),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不得装裱,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单幅原文件15兆以上。
4、作品的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资料不齐,恕不评选。
三、其它事项:
1、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2、入选作品统一调底片或电子文件放大制作,如作者原因无法及时将底片寄送到主办单位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获奖资格。
3、获奖入选底片或电子文件用毕退还作者。落选稿件请作者自行到大赛组委会领回。
4、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光盘、不另付稿酬。
5、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大赛章程。
6、比赛评委由主、协办单位决定。
7、主、协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金:5000元/名
二等奖:3名 奖金:2000元/名
三等奖:5名 奖金:1000元/名
优秀奖:50名 奖金:300元/名
以上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五、活动安排
1、大赛起止时间:2006年9月23日至2007年1月20日
2、大赛开镜仪式:时间:2006年9月23日上午十时。
地点:广州市从化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三桠塘青年山庄活动广场。
六、收稿地址:
1、广东省摄影协会创作展览部(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
邮编:510080 电话:020—87304183 87614883
2、广州从化市博物馆(广州从化市街口河滨北路74号)
邮编:510900 电话:020—87928190 联系人:何先生
七、截稿日期:2007年1月20日
八、展览日期:待定
部分拍摄题材及时间提示:
06年09月--07年01月:流溪河风光、猴岛、彩弹野战、民族风情舞、三桠塘幽谷
06年09月--10月:白鹭(候鸟)
06年10月--07年01月:孔雀
06年11月--12月:流溪红叶、柑、桔、橙
06年12月--07年01月:流溪香雪(梅花节活动)
|